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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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上學期課程於每年九月開播,上學期招生之報名截止日為每年六月三十日;下學期課程於隔年二月開播,下學期招生之報名截止日為每年十一月三十日。
二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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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修生:年滿二十歲以上,高中(職)畢業或同等學力(詳附錄一)。
(二)
選修生:年滿十八歲以上,不限學歷。
三
招生名額:
名額不限,凡經審核符合報名資格者,均予錄取。
四
開設學系:
人文學系、社會科學系、商學系、公共行政學系、生活科學系、管理與資訊學系。| (一) |
本校採用電視、廣播、電腦、電傳視訊、網路等一種或結合二種以上多元傳播媒體進行教學,並輔以面授、書面輔導及其他適當教學方式施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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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學期有四次面授,學生至所屬學習指導中心接受面授教學,由面授教師解答課業疑難及研討問題。
另有依各地區特性、依特定市場需求,開設面授次數多於四次之專班,以豐富各地區之學習型態。
| (一) |
報名日期:九月開播之課程為上學期,報名截止日為六月三十日。隔年二月開播之課程為下學期、報名截止日為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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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通信報名或網路報名。
通信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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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報名資格者,請填妥報名表(可於教務處網頁下載)至郵局購買一張參百元匯票,以掛號郵寄至新北市蘆洲
區中正路172號(國立空中大學招生委員會收)。
(二)
國立空中大學畢業生、國立空中大學附設空中專科進修學校畢業生及國立空中大學選修生修得四十學分報名全修生者均免繳報名費。
(三)
報名表二份,請以正楷清楚填寫資料,左下方浮貼身分證影本或護照與中華民國居留證影本。報名全修生須 符合於報名資格之學歷證件影本一份。
(四)
全修生註冊選課時須繳驗報名時相同之相關證件正本,如無法繳驗或繳驗未通過者,將取消錄取資格。原先已繳證件影本及報名費一概不予退還。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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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三)
可採下列方式繳費:
1.至郵局、全家便利商店、統一超商、OK超商或萊爾富超商繳費(以上均需外加手續費)。
2.持繳費單逕赴台灣銀行各地分行繳納(假日不受理)。
3.以金融卡在自動櫃員機(ATM)辦理轉帳繳款。
(四)
註冊選課時須繳驗報名表上登載之學歷及身分證明文件正本(驗正本繳影本),如無法繳驗或繳驗未通過者,將取消錄取資格,報名費不予退還。
| 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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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 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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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三)
(四)
(五)
本校應屆畢業生欲重新報名續修第二學位,請攜帶相關證件於新生註冊選課日,前往學習指導中心指定地點繳交報名表件及選課,不受理通信及網路報名。
(七)
二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一張。
(相片背面請用鉛筆書寫姓名,請勿污損以利製發學生證)。
原原住民族籍學生: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最近一年度家庭所得證明及含有身分證字號並證明身分關係之影本(身分證、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如無提供家庭所得證明者,需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含學生本人、父、母、已婚者含配偶),授權本校向財稅中心查證。
低低收入戶學生: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發之本年度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上須登載學生姓名)
中中低收入戶學生: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發之本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上須登載學生姓名)
學費(現金、信用卡、金融卡等)。
非本非本國籍人士須另填具切結書(附錄八)。
(九)
馬祖地區同學一律歸屬於台北學習指導中心。
(十)
註冊選課當日不辦理轉區,請先考量工作與面授考試地點,慎選中心別。
(十一)
報名者務請保留報名時所附各項證件正本或自留加蓋原校或主管機關關防之學歷證件影本。
(十二)
凡六十五歲以上年長者就讀本校,其學分費全額補助,雜費不予補助。
(十三)
患有精神疾病學生若因病情影響教學及師生安全,本校得聯繫監護人協助就醫,並通知暫停修課。
報名新北中心的同學,面授考試地點一律在新北市蘆洲區。
外國人、大陸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及港澳地區人民,不得以就讀本校為由申請居留,已取得在臺居留許可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及港澳地區人民,若在學期間因原事由消失而無法在臺繼續居留,教育部和本校無法以其就學事實同意改以就學事由繼續在臺居留。
依僑生回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規定,本校不招收僑生。
資料來源:http://new.nou.edu.tw/941/new.htmhttp://new.nou.edu.tw/941/new.htm
